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引发的诸多问题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国家及相关地方政府也出台各种政策约束工业及生活固体废物的排放并加大力度处理不同领域的固体废物。
近年来,受益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环保产业迅速发展,目前我国处理固废业占整个环保产业的比重仅为20%,远低于德国66%、日本67%的水平,发展潜力巨大。

固废处理公司说固体废弃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中对固体废物的定义)。
固体废物按其来源可分为工业固体废物、矿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和非常规来源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划定,通常将固体废物分为以下三大类。
工业固体废物:指来自各工业生产部门的生产和加工过程及流通中所产生的废渣、粉尘、污泥、废屑等。
城市生活垃圾:也称城市固体废物,主要指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视作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所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简单来讲,就是含有高度持久性元素、化学品或化合物的废物,且该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及时的和潜在的危害。目前,农村固体废物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可以与以上三类废物并列,成为一大类,具体包括农林业生产和禽畜养殖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物,以及农村居民的生活垃圾等。
工业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工业固废),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入环境的各种废渣、粉尘及其他废物,可分为一般工业废物和工业有害固体废物。
其中一般工业废物是我国固体废弃物中占有比重大且最具有潜在利用价值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尾矿、粉煤灰、煤砰石、冶炼废渣、炉渣、赤泥、污泥等),占固体废弃物总量的80%。
目前,全国累计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超过300亿吨(不包括废石),年增量(不含废石)约41.4亿吨,其中大宗工业固废产生量36.56亿吨,尾矿、煤砰石、粉煤灰占全国固废年增量的79.5%。
目前我国总建有矿山近10万座,其中金属矿约6.9万座、各类尾矿库1.42万座;煤矿7700座,煤砰石山超1700座;各类石油化工企业近2.5万家,火电企业1200余家,钢铁冶炼企业570家;氧化铝生产企业1000家,各类大型产废企业13.3万家。
目前,我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仅为60%,而我国台湾地区达80%。我国尾矿综合利用率为20%,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为60%,因此消纳固废,提升固废的综合利用率是我国当前生态环保治理工作的一大重要任务。